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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买卖?继承?房子过户给子女哪种最划算

经济参考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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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来回答两个问题:
  1、如果你的父母将房子无偿赠与你,你要缴纳个税吗?
  2、如果你要继承父母的房子,要缴纳个税吗?
  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并不清楚答案。
  6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对相关问题给出了解答。  个税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房屋无偿赠与子女免征个税
  公告指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符合3种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简而言之,无偿受赠房屋要缴纳个税,但无偿赠与子女等直系亲属,还有子女继承房产,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资料图。中新社发 汤彦俊 摄
  税费相比之前有啥变化吗?
  很多人会问,这是新规吗?之前是怎么规定的?税费有啥变化?
  其实,上述3种情形免征个税,早在2009年出台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就已有相关规定了,并非是新出台的政策。
  此次政策的变化是,以前无偿受赠房屋是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现在改为按照“偶然所得”来征收。
  原来,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这份公告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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