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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集中度严重超标、沦为股东提款机 中小银行治理缺失藏风险

第一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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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一最大客户的贷款集中度高达60%以上,前十大客户、集团客户的贷款规模,更是占到资本净额的90%甚至130%——严重超标的贷款集中度,正在成为个别中小银行巨大的潜在风险诱因。
  监管信息显示,仅2019年4月份以来,广西、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的多家银行,因为贷款集中度超标被监管处罚,其中不少是村镇银行、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
  虽然监管并未披露具体信息,但一些中小银行贷款集中度超标已经较为严重。辽宁一家城商行,2018年底的最大一家借款人借款余额达到该行资本净额的66%,超过监管上限(15%)51个百分点。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严重超标的贷款集中度,很多是由关联交易引发——借款人与银行往往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企业既是银行的大客户,也是银行股东。
  “银行业务违法违规,跟公司治理缺陷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董事会没有人发声,很容易引发治理问题。”某城商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在商业银行治理中,股权是关键因素,股权过度集中,容易引发大股东控制,而太分散则导致内部人控制,从而引发重大风险。要提高中小银行治理水平,必须完善股权管理。
  多家银行贷款集中度超标
  河北银保监局5月7日披露,保定一家农信社由于违规授权,导致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过10%等问题,被罚款5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取消任职资格两年。
  此前一天,内蒙古自治区一家村镇银行,因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被当地监管罚款30万元。
  而广西银保监局更是在6月4日、6日两天内,一口气公布了22份行政处罚决定,多数是因涉事银行未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未能有效反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风险。其中,柳州银行、桂林银行两家城商行,分别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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