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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告别“毛坯房” 5月1日起实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交房

澎湃新闻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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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发布4月17日消息,为打造绿色发展的“上海样本”,上海市住建委与崇明区共同制订《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施行,要求崇明区的新建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以及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这意味着,崇明的“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全装修将成“绿色建筑”标配。
  根据市住建委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凡出让的本市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外环线以内的城区全装修住宅面积占新建商品住宅面积(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的比例应达到 100%,郊区则设定了相应的目标。此次,崇明区实现新建商品住宅100%全装修交付,将是本市郊区中的第一家。
  何谓全装修住宅?
  全装修住宅是指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安装到位的住宅。
  全装修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全装修住宅项目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预埋机电、管线等内装设计必须同步到位。
  全装修房厨房中应有:灶具、洗涤池、操作台、排油烟机、电器插座、顶灯(防水、防尘型)、冰箱位及接口等;
  全装修房卫生间内应有:浴缸或淋浴器、便器、洗面盆、镜(箱)、镜灯、排风扇(风道)、电器插座、顶灯(防水型)等。
  此外,建设单位在全装修住宅项目预(销)售中,必须在《上海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条款中,约定全装修房的总价,并在附件中注明装修标准、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型号。样板房可以作为装修交付标准的参照。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和《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装修工程的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按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鼓励、倡导引入全装修住房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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