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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带来的是收益还是损失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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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有关投保退保的短视频引发关注。一男子在视频中称,投保10年缴费近4万元,10年后却只能退费1.7万多元。在相关视频的评论区,有网友也对自己购买的保险产生了担忧,不少人跟评:“赶紧退,早退少损失。”事实是否真的如此?

  

退保时为何拿不回全部已交保费?因为退保时拿回的钱不是已交总保费,而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即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保单在退保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其计算方式是从已缴保费和所产生利息中,扣除保险公司管理费用、销售佣金、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风险费用等。通常情况下,前期保险的销售费用较高,因而扣除的各项成本也高,导致现金价值在投保初期较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储蓄型保险的现金价值会逐渐累积、超过保费。因此,在犹豫期后退保,现金价值一般都会少于已交保费,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消费者应当了解的是,不同于银行理财等短期资产,以“储蓄”“收益”为卖点的保险产品多是一种着眼于长期的资产规划,交费期满不一定意味着保障期满,对大部分人来说是作为养老补充用的,应更加注重长期收益情况。消费者应充分了解与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例如保险产品的除外责任、健康告知、体检要求、产品缴费期限、犹豫期及相应权利、提前解除保险合同可能产生的损失等。

  

退保即保险合同的终止,作为一种单方面解约行为,既是投保人的权利,也是契约框架下正常的保险消费行为。然而近年来,一些机构、组织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打着“帮助全额退保”的幌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宜,甚至怂恿消费者伪造证据材料,并以投诉举报名义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向保险公司施压获利,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逐渐形成一条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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