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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补血”渠道有望拓宽,保险版永续债要来了!

北京商报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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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商业银行永续债后,保险版永续债也要来了。11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近日,央行联合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代表险企“补血”有望添加新途径——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保险版永续债能够“开闸”,无疑拓宽了险企补充核心资本的渠道,有助于险企改善偿付能力,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或取消强制评级要求,集团公司被“拒之门外”
  在资本市场上,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就是永续债,是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早在2019年便可以通过发行永续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未来,这条融资渠道有望对险企开放。
  《意见稿》显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是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
  根据《意见稿》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不得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为何保险集团公司被排除在外?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分析称,保险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就是投资并持有各子公司的股权,对于保障各保险子公司的资本充足性负有重要责任,允许保险集团公司发行永续债券来补充自身的核心资本不利于保障保险子公司的资本安全。
  其次,《意见稿》规范了保险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相关条款,包括减记和转股条款、利息取消条款等,还明确了减记和转股的触发事件。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减记和转股的触发事件包括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和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30%。无法生存触发事件主要包含两种情形,一是银保监会认为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二是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保险公司将无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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