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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保险业参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和讯保险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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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保险业参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加强与当地普查办沟通,配合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为夯实保险业经营基础、有力服务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银保监会对保险业参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对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底数、科学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主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开展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积极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发挥作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各级机构参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普查质量。各财产保险公司要督促指导各级机构加强与当地普查办沟通,完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普查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配合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三、立足行业实际,发挥专业优势。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引导各级机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领域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当地普查办,共同研究保险业参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具体方式方法,有力支持普查工作开展。各财产保险公司可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参与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一线工作。
  四、深入研究探索,推动成果运用。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到本次普查形成的风险数据成果、评估与区划成果对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重大意义,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在风险普查中积极探索普查成果在保险领域的应用,丰富重大自然灾害保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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