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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建言网络互助:纳入保险监管体系、持牌经营、加以限制资金池行为

蓝鲸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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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网络互助飞速发展,极具潜力的同时,也伴随各项问题,譬如监管缺位、行业平台良莠不齐、资金管理待规范等,如何强化监管,立足法制,成为当务之急。
  蓝鲸保险注意到,两会期间,不少委员议案直指网络互助领域,多位专家建言献策,建议要加强网络互助监管顶层设计,创新监管方式,解决网络互助平台当前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把风险关进制度“笼子”里,以确保网络互助模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网络互助尚处于无人监管尴尬境地
  作为公众在社保、商保外的另一种形式的基础保障,以大病互助为形式的网络互助平台近年来快速发展。
  截至2019年末,网络互助平台加入成员已达1.5亿人次,平台主体涉及阿里、美团、滴滴、新浪、百度、苏宁大型互联网公司以及轻松集团、水滴公司等。蚂蚁金服《网络互助行业白皮书》中预计,2025年,网络互助人群有望达到4.5亿元,覆盖全国14亿人口的3成左右。
  网络互助具有极高的下沉性,相关数据显示,近7成相互宝受访成员年收入低于10万,3成受访成员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水滴互助有超过7成人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月收入不超过5000元。网络互助的存在,很大程度弥补了广大年轻群体、中低收入群体未被满足的保障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曾表示,网络互助有三个方面突出作用:一是创新普惠产品,为三四线以下城市和农村地区群体提供风险保障;二是补位商业保险并有助于促进前者的发展,比如普及了保险教育,促进了保险销售,推动了保险行业服务提升等;三是网络互助机制灵活,不断调整和优化互助范围和条款,互助计划管理灵活,开放性强,与金融科技、健康管理等具有较强的融合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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