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被处罚款10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聊城中支负责人赵勇、丁锐对上述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分别处罚款4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klinehk{margin:0 auto 20px;}
近日,聊城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被处罚款10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聊城中支负责人赵勇、丁锐对上述任用不具有高管任职资格的人员履职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分别处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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