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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金融界网站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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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onlineinsurance@cbi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0年9月28日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经营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下同)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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