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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开64万罚单:永诚财险偿付能力、风险评级报告作假

和讯保险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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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财险),以及时任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康国君、时任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蔡力健,合计罚款64万元。
  经查,永诚财险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以下虚假记载:
  一、永诚财险从2009年起至2017年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也未计提坏账准备。
  二、永诚财险多家分公司防预费跨年度核算。导致201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495.14万元,201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171.91万元。
  三、永诚财险2017年2月取得的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和摊销,2017年第1、2、3季度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表中均未体现土地使用权价值,且分别少摊销134.73万元、538.93万元、943.11万元。
  四、永诚财险将2017年支付给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河北分公司以及宁波掌金、兰州掌金、景泰掌金三家科技公司的服务费以员工借款的名义计入其他应收款,导致2017年度实际资本虚增2967.81万元。
  五、永诚财险2017年风险综合评级报告在财务管理操作风险方面、资金运用操作风险方面、准备金管理操作风险方面、再保险业务操作风险方面、合规风险方面、理赔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销售、承保、保全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30余项评价指标填报错误。
  时任永诚财险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康国君对上述一、二、四、五事项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永诚财险财务部副总经理蔡力健对上述一、二、四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永诚财险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康国君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蔡力健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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