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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亚保险经纪因业务事项不真实被罚35万元

和讯保险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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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吉林银保监局发布了3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涉及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以及时任总经理潘耀斌、苑亚利。
  经查,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存在业务事项不真实问题:
  1.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将未在该公司进行执业登记的刘某等33名业务员所做的229笔保险业务挂靠在该公司李某某等33名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名下,共涉及保费96.53万元,向业务人员发放佣金 36.96万元。
  2. 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存在通过其公司内勤员工工号为明亚经纪外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出具保单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先后通过其内勤员工范某某、王某某工号为明亚经纪外省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出具保单45件,涉及保费32.30万元,业务员佣金11.62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监管决定作出对明亚经纪吉林分公司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总经理潘耀斌和苑亚利给予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
  以下为3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22号)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22号
  当事人: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营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B座8楼802号房
  主要负责人:潘耀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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