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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和讯保险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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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现行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版”),并于今年3月31日在保险行业内征求了意见。
  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全面整理,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修订的背景、原则和意义?
  答: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现行规范,对于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快速发展,提升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修订工作以“科学规范、符合实际、适度前瞻”为总体原则,具体体现在“五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科学合理地规范定义条目,切实保护和提升消费者保障权益;坚持以数据分析和量化评估为依据,纳入规范修订版的疾病符合医学和经济学意义上的“重大”标准;坚持重大疾病风险的可保特征,包括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偶然性等;坚持以最新医疗实践为标准,同时充分考虑保险理赔服务的可操作性;坚持可持续发展与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定位,同时兼顾重大疾病定义的前瞻性与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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