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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人员管理新规:严禁利用互联网无序发展从业人员

金融界网站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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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动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统称“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强管理、提素质、促转变、树形象的发展方向,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统称从业人员)队伍管理,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统称两个《通知》)。
  两个《通知》是在《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三部监管规章等法律法规框架下,紧密结合2019年在从业人员清核中发现的问题,紧扣保险机构管理责任这个关键点,对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的条分细捋和明晰化。
  《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共23条,分为全面提高认识、加强战略统筹、严格招录管理、严格培训管理、严格资质管理、严格从业管理、夯实基础管理、严格监管监督八个部分。确立了落实法律责任、管理责任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健全管理架构体系、杜绝销售人员“带病”入岗、持续提升销售人员职业素养、建设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体系、建立销售人员队伍诚信体系、持续治理销售人员数据质量、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等任务。
  《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针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特点和市场定位,从全面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统筹管理、严格招录管理、严格培训管理、建立销售能力分级体系、严格诚信管理、夯实基础管理、严格监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两个《通知》明确了销售能力分级的监管要求,支持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督促保险机构综合考察从业人员学历水平、从业年限、保险产品知识、诚信记录等情况,推进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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