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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长期医疗险产品费率调整通知 首次调整不早于产品上市起满3年

蓝鲸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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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保监会公开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解决困扰医疗保险发展的制度障碍,明确传达鼓励发展长期医疗保险的积极信号,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期限更长、保障责任更加全面的保险产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长期医疗险稀缺,《通知》鼓励产品创新、市场化导向
  从《通知》下发的背景来看,银保监会提出,近年来,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医疗保险作为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受到了欢迎和关注。数据显示,2019年,医疗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2442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行业总保费增速约20个百分点,占健康险总保费的34.6%。但从期限来看,绝大部分为1年期业务,长期医疗险产品较少,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其主要目的是引导保险公司开发销售长期医疗保险产品,既能解决短期医疗险因产品停售等原因无法续保的问题,同时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为规范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开发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在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通知》。
  《通知》制定过程中,确定了相关原则。首先是鼓励产品创新。进一步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期限较长、保障责任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险产品。
  其次是坚持市场化导向。贯彻落实人身保险产品费率政策改革总体要求,将产品定价权和费率调整权交给市场,由各公司根据医疗保险的实际经营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费率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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