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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买亿元私募债违约 中银保险鸣冤"萝卜章"不赔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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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李荣 康博) 近日,一起民事诉讼判决书将民生加银基金踩雷中小企业私募债一事曝光。从判决书呈现的内容看,早在2014年时,民生加银认购了莱芜信通公司发行的1亿元私募债,此前莱芜信通公司已经在中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然而就是这个有保险公司承保的债券却偏偏违约了。当民生加银向中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却被告知该保单及保费发票、印章等文件均为虚假伪造,并以“萝卜章”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尽管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保单的真伪上面,但作为一审判决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还是裁定,民生加银公司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判被告中银保险公司向原告民生加银赔偿债券认购款。眼看民生加银的损失就要挽回,可中银保险公司随即进行了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进一步查明保险印章及保险合同的真伪及是否生效,故而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由此,民生加银这1亿元损失能否挽回被再次打上了问号。
  民生加银认购1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
  本月初,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将民生加银基金踩雷私募债,并与中银保险发生诉讼纠纷一事曝光。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鲁01民初176号文件显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公司)为原告,被告则是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山东分公司。该案于2018年1月19日立案,并于2018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
  原来,在2014年8月,莱芜信通印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信通公司)拟在深交所非公开发行1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2014年10月28日,民生加银公司认购莱芜信通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1亿元,债券期限24个月。并于《债券认购协议》签订后,在2014年11月3日,如约支付了认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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