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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全民参保” 长护险试点尚待激发险企热情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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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7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护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制度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上海、宁波、苏州等15个城市展开试点。在长护险试点三周年之际,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了长护险的试点城市浙江嘉兴、江西上饶,发现当地的长护险相关制度体系“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参保全民化”逐渐落实,但也存在一些尚待优化解决的问题。
  完善制度探索“全民参保”
  长护险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制度。
  嘉兴是浙江省建立长护险的首批试点市之一。2017年6月,嘉兴市人民政府下发《嘉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2017年9月嘉兴市人社局及财政局联合下发4个配套文件,并在2017年10月初开始正式实施。
  家住嘉兴市长水街道的张桂珍就是享受长护险保障的一位失能老人。1992年,张桂珍因为中枢神经断裂而卧床。自张桂珍享受长期护理险保障以来,每月由专业的护理员上门进行护理。对于张桂珍的老伴来说,长期护理险让他松了口气。按需护理减轻了他的压力,避免了他进行护理的误区,同时也找到了专业渠道和人员进行咨询。
  嘉兴市长护险有“参保全民化”的特点。据介绍,从试点工作开始之初,嘉兴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均按规定纳入长护险覆盖范围。缴纳保费的标准是每人每年缴纳12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从医保中划转),基金、政府筹集90元。
  在享受的待遇方面,嘉兴市参保人可选择的待遇主要分两大类:第一类是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即参保人向医疗机构、养老或残疾人托养机构购买护理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医保部门与机构直接结算。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是每月2400元,向养老或残疾人托养机构最高支付限额是每月3000元。第二类是居家护理,即参保人享受机构上门护理。这一类护理每月最高支付限额是1500元,其中机构上门护理每月最高600元,近亲属护理以货币形式每月最高支付300元,护理耗材(如纸尿裤、一次性床垫等)每月最高支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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