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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服务费、强制保险 汽车消费市场的“水”有多深?

新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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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发动机漏油寻求售后无果、到莫名而来的金融服务费,随着“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的不断升级,有关汽车销售领域的乱象引发社会热议。在汽车这一“国民级”消费产品的买卖中,究竟还暗藏多少猫腻?
  买车变成租车?有的还要交服务费
  2018年10月,广州消费者刘先生在品牌汽车专营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预定了一辆汽车,先后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并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
  但随后,刘先生被要求签署一份汽车租赁合同。看到租赁合同后刘先生很纳闷,明明是买车,怎么变成了租车。刘先生认为租赁合同与初始购车合同不符,要求商家退回所有款项,但商家以无法退款为由拒绝了刘先生。随后刘先生诉至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在消委会介入之后,该汽车专营店解释说,租赁合同是办理分期贷款的合同,因为刘先生的征信条件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只能以租赁合同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消委会认为,商家故意隐瞒“以租代购”的分期付款模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佛山的张女士也在购车过程中遇到过麻烦事。她在佛山某汽车销售公司按揭购买汽车后,在应缴费用之外,还缴纳了5000元左右的金融服务费,“说是金融相关费用,以为是银行收的。”然而,不久后张女士得知银行并不收取该笔费用。
  感觉自己被汽车销售公司欺骗了,张女士到该公司讨要一个说法,销售人员却称这笔费用其实是车贷服务费,是汽车销售公司为张女士办理贷款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费。张女士对此说法表示不满意,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故意欺瞒消费者以达到多收费的目的。法律专家认为,该汽车销售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主张返还已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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