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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保险非法集资传销!111份监管函揪出人身险四大类问题

券商中国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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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组织开展了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活动。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已就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向行业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此次活动中,36家银保监局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实施监管谈话46家次,发出监管函111份,实施行政处罚127家次、299人次。受行政处罚机构家次较多的人身险公司为:人保寿险、国寿股份、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
  此次检查发现保险销售、渠道、产品、经营等四大类15项问题,具体问题包括: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或变相承诺过收益;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诱导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申请部分领取或退保已有保单,继续投保其他产品以完成自身业绩考核;个别销售从业人员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甚至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等。
  销售方面问题最多,花样繁多
  在此次发现的四大类问题中,销售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多,花样繁多,主要包括以下7项:
  一是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进行片面比较,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过收益是销售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
  二是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用于混淆经营主体,将保险产品混同为理财或其他金融产品。
  三是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将部分健康险产品以“超级社保”“超级医保”等名义包装。如:国寿股份吉林市分公司以“社保大升级利益派送”为名召开产品说明会推销保险产品。
  四是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炒作停售、限售信息,曲解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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