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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身险"治乱打非":人保寿险等五险企受罚最多

北京商报 孟凡霞 李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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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北京商报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向各家人身险企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针对机构自查情况, 36 家银保监局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 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
  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果断采取措施,实施监管谈话 46 家次,发出监管函 111 份,实施行政处罚 127 家次、 299 人次。受行政处罚机构家次较多的人身保险公司为:人保寿险、国寿股份、阳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
  其中,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销售方面、渠道方面、产品方面、经营方面四大项。
  例如在销售方面,存在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业务品种进行片面比较,夸大收益或变相承诺收益; 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用语混淆经营主体,将保险产品混同为理财或其他金融产品‘;夸大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将部分健康险产品以“超级社保”“超级医保”等名义包装;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妙作停售、限售信息,曲解监管政策;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给予客户保单以外的利益。部分机构和销售人员诱导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后申请部分领取或退保已有保单,继续投保其他产品以完成自身业绩考核等7方面问题。同时,人保健康、阳光人寿、农银人寿、国寿股份、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险企因上述违规被点名。
  另外,该《通报》披露了下一步工作要求。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的主体责任,针对通报中的典型问题,对照自身查缺补漏,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同时强调,对于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机构,银保监会将依法从严处理。个险企应主动规范销售行为;着力加强渠道管理;依法开发合规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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