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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已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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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振东制药(300158.SZ)披露了《关于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振东制药积极对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再次进行了全面检查。

  

公告显示,经自查,2019年-2022年,振东制药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推广款、个人备用金、预付原料采收款等形式将资金转出,再由资金接收方将收到的款项直接或间接的全部转至振东制药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合计金额16844万元,其中11714万元已对外披露,本次检查新增金额5130万元,上述占用资金已于2023年4月18日前全部归还。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资金占用事项暴露了振东制药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公司表示将对此次处罚进行深刻反省,继续加大内部监管力度,保证以后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履行好上市公司自我内部监管的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而言,振东制药在公告中提到,将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在制度中针对大额预付,特别是长期预付的供应商,增加定期核对对账机制;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坚决不予审核审批。

  

此外,为防止资金占用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内审部门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财务部门每月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定期对董监高、实控人等组织合规培训,强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提高规范运作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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