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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消费真买房 监管限制趋严首付贷仍屡禁不止

经济参考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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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消费真买房 首付贷屡禁不止
□记者 刘丽 北京报道
近日,一份来自深圳银行的“关于落实人民银行《金融风险提示》的通知”显示,除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消费类贷款(包括房商通、抵质押额度贷款等),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做抵押(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楼市。孙睿 摄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对于大额贷款而言,贷款期限的压缩会大幅提升借款人的还款现金流要求,通常远超一般人的月收入金额,反过来也会制约借款人进行大额贷款的积极性。举例来讲,不考虑利息的情况下,200万的贷款,20年还清,平均每个月偿还本金约8300元,大多数人都可负担;但若压降至5年还清,平均每个月偿还本金3.3万元,便远远超出了大多数人月度可支配收入水平。因此,通过对贷款期限的限制,可以规避大部分消费贷变房贷的违规现象。
9月初,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同时发文,要求经纪机构开展违规行为自查,内容就包括“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随后,深圳、江苏也传出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消息,并最终被证实。
消费贷,主要指用于留学贷款、房屋装修、购买耐用品乃至买车等方面的个人贷款。据了解,目前多地存在消费贷暗中流向房地产的现象,Wind数据显示,2017年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同比多增7137亿,并已远超去年全年8305亿的水平。但这部分消费贷中有多少进入了房地产,目前尚难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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