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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信用申购新规施行 转债发行有望提速

中国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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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26日《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明确表示,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将由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对市场来说,这无疑是释放资金的利好消息。9月8日,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得以颁布,利好正式落地。
  管理办法中有关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的修改如下: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可以中止发行。
  此条修改为约束网上投资者获配后又弃购的失信行为提供了依据,建立起明确的网上信用申购违约惩戒机制。
  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网上投资者在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此条修改表明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更改为信用申购。有利于资金的灵活运转。
  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调整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按主承销商的要求单一账户缴纳不超过50万的保证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此外,可交换债的网上发行由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调整为采用遗中签方式进行分配。
  在9月8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宣布为配合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调整而进行的证券交易结算系统改造工作也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了相关业务规则。可转债和可交换债自今日起将按新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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