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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再发文整顿楼市信贷 银行将设“中介黑名单”

第一财经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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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过去一年,由于对杠杆资金的助推使得房产中介走上了市场的风口浪尖。在这过程中,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业务的一方,其筛选业务的标准也需要进一步严格化。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近日上海银监局下发《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中介结构业务的合作管理。接近银监的人士表示,该《通知》的下发是为了重申此前上海市政府下发的楼市325新规。新规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以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下发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资质的审核,并实施了黑名单制度。一旦房地产中介机构存有《通知》规定的五类违规行为则列入黑名单,并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其中包含此前市场多次严打的首付贷、尾款等融资服务、制造虚假按揭、套取银行信用等违规做法。
  同时,本报记者从商业银行相关人士处获悉,部分商业银行在上周五就已经下发了上述《通知》,未来商业银行对黑名单上的中介将停止新增业务合作,仅维持存量业务。
  该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银监部门正式撒大网,这对于市场的规划具有积极作用,银行网点后续的经营压力将会增加,但势必利好此类商业银行的业务规范。
  商业银行设立房产中介合作黑名单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合作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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