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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迎利好 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或将延长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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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电商“4·8”新政监管措施二度延期执行。9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新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并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在跨境进口企业看来,跨境监管过渡期的再度延缓不仅给予跨境进口行业更长的调整期,更体现了政府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和认可。相关专家认为,国家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跨境监管过渡期未来或将持续延缓下去。
  政策:再延过渡期
  9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国务院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能分工,尽快研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推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持续健康发展。此外,会上提到,还将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实际上,这已是政策层面第二次延缓跨境监管过渡期。此前2016年4月8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正式实施,除将行邮税改为综合税外,还对进口货物实施一般贸易监管模式。彼时,行业方兴未艾,处于初级发展期,部分跨境进口行业不能迅速适应新政,出现了大量进口货品积压、一些业内人士离职转行的局面。随后,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2016年11月15日,按照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的说法,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决定将跨境电商监管措施的过渡期限延长至2017年底。
  企业:迎行业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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