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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试点启航

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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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久的将来,先进制造企业新材料投放市场将引入保险保障机制,曾经好材不敢用的尴尬情景有望得到改变。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三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这将进一步激活和释放先进制造企业的生产活力。
  《通知》明确,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是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示范条款。其中,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合同用户企业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
  同时,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举措。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新材料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此,承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公司需要进行层层筛选,保监会也为此设立门槛。《通知》规定,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亿元、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具备开展相关政策性保险项目的经验和相应的技术专家团队等。
  昨日,保监会还公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试点名单,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成为首批入围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
  保监会表示,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承保、理赔、财务等相关制度,不断优化产品方案和保险服务,严禁恶性竞争,并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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