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行业 > 科技

|科技

国办:年底前出台汽车、交通领域“放管服”改革意见

经济日报 佚名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
  《分工方案》中,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改变“以批代管”以及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三大类内容中,涉及交通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措施。
  精准疫情防控 加快客运恢复
  《分工方案》第(四)项要求,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业加快恢复。动态调整优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为中外人员往来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提升国际货物运输保障能力。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防止将一些临时性审批长期化。
  具体措施为,适时调整优化精准防控措施,支持分区分级加快恢复客运服务,对出现散发病例的区域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乘客测温等措施。《分工方案》要求,此措施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有序放开代工 优化网约车准入
  《分工方案》第(七)项要求,下决心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具体措施为,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意见。简化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措施,统一汽车产品准入检测标准,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有序放开代工生产等。《分工方案》要求,此措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