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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爱尔眼科扩张路上费用激增商誉高企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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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虚假违法广告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爱尔眼科(300015.SZ),如今又生枝节。
  7月,爱尔眼科旗下多家眼科医院的公众号发布有关“教育部将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的不实消息。教育部辟谣表示,目前没有将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的相关考虑。
  爱尔眼科10年时间市值上涨近30倍,旗下包括产业基金控制的眼科医院数量超过400家,大手笔投放广告营销费用是其增长的主要助力。然而,重金砸营销背后,爱尔眼科隐忧重重。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营销
  7月中旬至下旬,爱尔眼科旗下多家眼科医院先后发布标题涉及“教育部”“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等关键词的营销文章。其中部分文章中不仅用了“教育部新闻发布活动”图片;还配上了官方发布重要消息时常用的蓝底白字的“权威发布”图片,图中还标有“教育部”“裸眼视力作为中考评价指标”的字样。
  例如,“汉川爱尔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于7月18日晚间发布了标题为《教育部新信号:裸眼视力将成为中考招生的重要指标》的文章,“成都爱尔眼科医院”和“自贡爱尔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分别于7月20日、7月21日发布了标题同为《教育部重磅信号:中考将加入裸眼视力分数,还将增加分值?近视防控,刻不容缓!》的文章。黔南仁爱眼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则于7月20日发布了标题为《教育部重要信号: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再不重视就亏大了!》的文章。公开信息显示,上述汉川、成都、自贡爱尔眼科医院均属爱尔眼科旗下。
  7月22日,教育部辟谣称:目前没有将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评价指标的相关考虑。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构成虚假广告。亦有专业人士认为,眼科医疗健康机构将某个地方性政策夸大为教育部政策,并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这种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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