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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聪:不能仅依市场份额判断是否垄断,新业态促进数字音乐蓬勃发展

环球财富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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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毒来势汹汹,几乎席卷全国。在这样的公共卫生突发事故中,人们的身心遭受巨大的创伤和阵痛,急需来自外界多方的抚慰,但因疫情防控需要,人们的行动范围受限,故互联网在线音乐能够在此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有媒体披露,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经无条件中止对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下称“腾讯音娱”)的反垄断调查,早前启动的这项调查主要针对该公司的在线音乐独家版权协议。在笔者看来,这是反垄断执法部门审时度势,充分尊重市场自我调节机制,避免行政权力被滥用的理性选择和正确决策,必将促进传统行业的升级转型,助力在线音乐产业快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不能仅依市场份额判断是否垄断
  2019年9月,笔者曾撰文指出,适用反垄断法规制在线音乐市场需要秉持审慎原则。原因在于,音乐作品本身具有特殊性,且存在广泛社会需求,这决定了相关立法和执法需要更加贴合市场自身动态的演变规律。
  同时,各方应正确理解独家版权(即著作权专有许可)的性质,专有许可的排他效力恰恰是私有财产权属性的自然体现,而“协议”本身,更彰显了合同各方是基于自愿平等协商原则达成的双赢、互利结果,当然,它同时也意味着会带来竞争。但是,以正当手段排除、限制竞争对手,自古就是市场竞争的常态,不应当被反垄断法所规制。
  需要看到,知识产权是基于研发创作投入而获得的优势地位。因此,独家版权协议无疑是正当的:它通过协商和公示清晰划定财产权的效力范围,从而较好地调整市场规模,防止重复投资;它能通过垂直化管理和高效的分工合作,保证作者的声誉和产品的质量,降低交易成本,更便捷地获取许可收益;它也有助于专有被许可方打消他人搭便车的顾虑,有动力为品牌的发展创造条件从而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它更能推动不同品牌之间借助创新和差异化经营进行良性竞争,充分调动词曲作者的创作热情,并通过规模效应惠及消费者,从而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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