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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尽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

浙江热线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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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建议国家尽快启动立法程序,完善立法。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表示,今年两会上,我就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即将提交专门的议案。
  作为新能源电池行业的代表,张天任一直不遗余力的践行绿色发展,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完善,十九大报告、党章、宪法中都有重点阐述,也出台了不少部门规章和法规,但还缺少一部统领性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由此在实践中造成一些困扰。
  张天任认为,目前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立法可行性上也得到了保障,建议尽快启动立法程序。一方面,国家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为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提供了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的立法实践也为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参考。比如,贵州省结合实际,出台了我国第一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法规;浙江湖州在2015年施行的《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中有很多亮点,比如规定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体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等。这些探索和实践,对《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的制订,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张天任建议,《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在内容上要与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以及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方面相结合。
  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支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并且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等方面不断发力,不断推进绿色发展。其次,可以通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法》,在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以及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方面发挥功效,推进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同时,还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共同筑牢绿色屏障,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奠定良好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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