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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切实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先驱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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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而对于消费金融产业而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消费者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而近两年,消费金融行业迅猛发展,各路资本纷纷进场,市场参与主体多元且资质不一,部分消费金融企业追求规模增长,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不足,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监管层与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某男子办理手机分期,被业务人员误导、蒙骗,无形承担了很多隐藏费用支出;北京某女生深陷现金贷平台借贷陷阱,利滚利欠下70万元债务;校园裸贷门、套现黑色产业链、暴力催收等消费金融乱象横生。
  监管关注,让消费者更有安全感
  为了规范消费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监管层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同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撤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6年8月,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重点关注。
  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在《中国金融》杂志的撰文中也曾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重点之一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产品设计、合理定价、信息透明等方面深入研究,兼顾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的信贷支出问题,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和过度负债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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