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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 优化购房落户手续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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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等措施。通知提到,武汉将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房发〔20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统筹推动新城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各相关区、市直相关部门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新城区重点区域发展。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600133)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

  

二、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对武房发〔2023〕8号文件中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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