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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至30%

中国网地产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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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地产讯 5月17日,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包括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强化金融政策支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多项措施。《措施》表示,要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先提后贷。准许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持续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20%首付款比例政策。二次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下调至30%。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限由原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以下为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房地产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帮扶企业纾困,落实惠民、惠企措施,更好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优化土地出让方式
  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科学编制供地计划,调整供地节奏,有序出让、压茬供应。支持高品质、改善型住宅小区建设。对热点区域、重点地块,采取“竞地价与竞品质相结合”的拍卖方式出让土地,有效提升住宅品质,推动住宅产品升级换代。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让广大群众“有房住”,“住好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
  新出让经营性用地原则上可按不低于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新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一个月内缴纳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支持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对房地产企业暂停项目验收,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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