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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城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至1% 楼市降温之下政策微调引热议

财联社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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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广州,记者 陈业)讯,继肇庆、中山、珠海后,日前惠州也发布了通知,就调整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税率,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意见稿明确,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就上述调整,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在解读文件中称,“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中指研究院广州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认为,此次惠州发布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及土地增值税意见稿,与近日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发布调整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政策,几乎如出一辙。
  “自9月13日以来,广东省内已有肇庆、珠海、中山、阳江、茂名、湛江、汕尾、梅州、河源、韶关、清远等多个城市,相继发布了相关政策。其中,肇庆、中山、珠海几个城市,均将二手房转让个税下调至1%。”陈雪强告诉记者。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并不活跃,二手房转让个税降到1%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信号,即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希望市场保持一定的活跃度,通过二手房交易来带动新房,特别是一些换房需求,这对于活跃整个市场具有一定的效果,有助缓解目前市场下滑的预期。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大湾区楼市降温态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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