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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楼盘销售向无房家庭倾斜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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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添
  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实行购房资格预审,“一户一码、凭码报名”。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销售。对于登记购房人总数达到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热点项目,当期全部准售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除成都市外,以深圳为代表的多个热点地区也出台了类似政策,向无房家庭倾斜的同时,规范热点楼盘销售。
  惠及无房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有序销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针对无房居民家庭的认定标准,成都市规定,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第三,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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