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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即日起有序放开售楼处及房产中介机构对外营业限制

中国网地产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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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序放开售楼处及房产中介经营场所
  对外营业限制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房产局、县(市)城乡建设局(房产处):
  为有序推进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开复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有序放开售楼处及房产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对外营业限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条件
  (一)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在售楼处及对外经营实体门店开放前,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细致有效的疫情防控方案,每个经营场所应指定具体责任人,各个防控环节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二)返岗人员全面检查。各房地产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应对所有返岗员工进行体温核查,严格履行外地人员返沈隔离规定,登记排查人员疫区经历和密切接触疫区人员情况,完成岗前防疫培训,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并同步做好所有员工的健康跟踪工作,严格实行体温每日监测、记录。
  (三)经营场所开放前期准备。各经营场所在开放前,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全面消杀,并实施封闭管理,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并在出入口设置登记台、废弃口罩投放箱、体温测量设备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要保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通风便利,并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四)严格做好出入管理。各经营场所出入口要安排专门人员值守,采用扫描二维码方式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并测温,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体温数据、来访时间等内容。体温超过防疫标准、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和不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入内。
  (五)细致落实全过程防控。强化经营环节防疫措施落实,确保经营全过程安全可控。进一步加强会议、就餐、休息、通勤等安全防控,避免人员集聚。按要求每日对经营和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经营场所的地面、卫生间、门窗、把手、电梯间、手持工具及往来货物等重点区域和物品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保证环境整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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