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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央行房贷利率新机制:首套房贷利率可能下降,但

时代周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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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周报记者:谢中秀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公告甫一发出,市场上对未来房贷利率的走势颇为关心。对此,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本身并非直接提升或降低现有房贷利率水平,而是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对房贷利率执行更为严格的规定。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对房贷利率的定价机制进行调整,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环。” 和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表示。
  本月17日,央行宣布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机制。8月20日,LPR报价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诞生。在20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房贷利率虽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出来的贷款利率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
  张波表示,今天发布的政策就是配合8月央行的LPR相关决定的落地,为“跟进执行”。“房贷的LPR机制落地,是通过市场化原则报价,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以有效缩小经济调控相关政策与实体感受之间差距。”他还说。
  公告的第三条明确,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尤其是对于二套房商贷的明确要求,体现出保障首套刚需的置业需求,以及保持现有调控力度不放松的明确态度。” 张波进一步解释,央行还再次提出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的重要体现,不但可以有效预防调控实际执行中被钻空子,更是有效打击炒房需求,对于降低市场风险性也有着直接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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