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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保障取得历史性成就 努力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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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国建成了包括养老、医疗、低保、住房在内的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保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惠及2亿住房困难群众
  王慧玲和丈夫已经在河北邯郸市紫薇苑小区的廉租房里住了近9年。在这之前他们一直租住在一间不足30平方米的平房里,晴天扬灰、雨天漏雨,居住条件十分艰苦。2011年在邯郸市首批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王慧玲顺利通过了审核,就此搭上了保障性住房的“幸福快车”。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49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39平方米。
  1994年至2007年,我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573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82万套、棚改安置住房4522万套,还有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帮助约2亿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
  “住房保障在世界各国都是政府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同时也是政策难点。在这方面,我国政府的态度始终是积极的,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尽最大的努力,通过持续性投入,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住房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租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为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发挥了公租房“兜底”保障的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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