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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立法,对房企影响几何?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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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6日开始,“土地增值税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时间是8月15日。在征求意见稿中有四点重大变化值得关注,分别是:
  1、增加了集体房地产被纳入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2、由国务院来确定收入和抵扣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3、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实际情况,决定对某些情形减征或者免征土地增值税;
  4、房地产企业的缴税清算方式从“可清算”变更成“应清算”。
  今天明源君分享一篇文章,来看看这些变化对房企有何影响?
  Part1:土地增值税立法对房企影响几何
  观点:轻度利空,具体程度需待后续政策跟进
  1、土增税税种中短期内不会取消,房地产行业税负率仍将处于社会高位水平
  2019年1-5月土增税收入2683亿元,考虑行业惯例内下半年清算占比较大,预计全年税收7000-800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5%。税收绝对值及占比均相对较高,在贸易战和L型经济走势的背景下,该税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立法政策出台,短期内仍将面临增值税与土增税的双重税负压力。
  2、集体土地流转纳入征税范围,但仍存在较大弹性空间
  征税范围上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与附着物纳入其中;取消取消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同时规定,扣除项目金额无法确定的,可按照转移房地产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原始成本往往难以衡量,核定税率征收的占比应该较大。由此推断,集体用地入市的用途与政府政策导向是否匹配,将很大程度上影响核定税率的征收比例。如用于长租公寓、养老、教育等民生业态,可能将降低税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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