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0月9日起,“国债作为保证金”将实现国内四家期交所全覆盖
期货日报 佚名
|9月1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将国债明确纳入保证金范围。上述实施细则修订案自2020年10月9日起生效。
市场人士表示,国债具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是优质的担保品种类。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可以扩大作为保证金的有价证券范围,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并在优化投资者结构、深化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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