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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到期的注意事项及策略

期货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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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9月,海通期货举办的大商所豆粕期权仿真交易热度依然不减,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在模拟交易中先人一步体验期权的魅力。不过,期权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潜在的风险点也相对较多,上一期海通期货已经为读者归纳总结了部分期权交易的风险,本文将着重解读期权临近到期时的风险,以及临近到期时投资者可以运用的交易小策略。
  大商所豆粕期权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合约月份相同,具体为1、3、5、7、8、9、11、12月。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同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遇节假日顺延。例如豆粕1611期权合约,其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皆为10月14日(周五)。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是指投资者能够交易期权合约的最后一天,交易截止时间为该日15:00。期权到期日的行权操作时间一般会晚于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大商所豆粕期权交易规则(草案)规定,期权到期日当日,投资者在交易结束后仍有30分钟的时间对手中的期权多头头寸做相关处理。如果期权合约在到期日行权截止时间之前没有行权,则期权合约将作废。
  期权的到期风险主要源于流动性风险以及时间价值归零风险。随着期权合约到期日的临近,期权的时间价值会加速递减。对于期权的买方(即权利方)而言,手上持有的虚值期权和平值期权的价值会逐渐归零。加上临近到期时,期权合约的流动性不足,尤其是深度虚值期权合约,期权的买方极有可能损失全部权利金。因此,建议期权买方在行情不符预期、且面临合约到期时,及时处理相关多头头寸,规避到期风险。对于期权卖方(即义务方)而言,要注意期权到期前,行情巨幅波动可能带来的亏损。例如,在极端行情时,一些期权合约(尤其是虚值期权)在到期前受标的波动影响,价格会产生大幅波动。即使投资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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