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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浙江两地各掀私募监管风暴,警示函曝光私募多个行业“常见病”,从法人到实控人同遭处罚

财联社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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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深圳证监局掀起私募监管风暴之后,浙江证监局也开始加强对私募业务的监管。
  7月3日晚间,浙江省证监局对杭州多家金融机构开展私募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出具警示函。被出具警示函的分别是杭州常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常裕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宋建飞,杭州浪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浪淘沙”)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姜寿成。
  两位总经理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杭州常裕集团在开展私募业务中存在部分基金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按照预期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存在分期滚动发行,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以及未要求所有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等情形。上述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宋建飞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证监局要求杭州常裕集团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根据杭州常裕集团官网的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浙江省内首家国企背景、混合所有制金融控股集团。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目前管理7只私募基金。
  此外,杭州浪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姜寿成亦被出具了警示函。经查,杭州浪淘沙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在初始募集期间落实投资冷静期要求和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访、部分基金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未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等情形。姜寿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姜寿成被要求在7月3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司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值得一提的是,杭州浪淘沙曾在4月24日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过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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