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私募频道 > 私募动态

|私募动态

事关14万亿资产!私募计提业绩报酬将有“天花板”,计提间隔和方法都要规范

中国证券报 佚名

|
  业绩报酬计提作为私募基金重要的收入来源,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6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
  《指引》规定了私募基金最多能计提多少业绩报酬、多长时间计提一次、采用哪种业绩报酬计提方法。
  根据协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4月底,在协会存续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24599家,存续备案私募基金共85382只,管理基金规模共14.34万亿元。
  业绩报酬不超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
  《指引》明确,私募基金可预先设置业绩报酬的计提基准,对超出计提基准的增值部分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计提比例不应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60%。
  中证君了解到,目前,根据不同的策略,私募基金的业绩计提比例也不同,具体来看:
  股票多头私募:前端(管理费)收费1%—1.5%,后端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20%左右;
  量化私募:前端收费2%—2.5%,后端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25%—30%;
  债券私募:前端收费较少,后端业绩报酬计提多在基准以上投资收益的50%,有些更多。
  计提间隔不短于三个月
  业内人士告诉中证君,这一计提比例,与目前业内的做法基本一致,但业绩计提的频率可能与现有部分产品的业绩计提频率有冲突。
  《指引》规定,私募基金任意两次业绩报酬计提的间隔期应不短于三个月。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采用不短于六个月的间隔期。
  封闭式基金与封闭期超过一年的定期开放式基金在同一段封闭期内的任意两次业绩报酬计提时点的间隔期应不短于一年。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或在私募基金清算时计提业绩报酬的,不受前款间隔期的限制。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