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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回归“私募”本源提速

中国证券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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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行业贯彻落实资管新规的靴子终于落地。”有信托人士如此评论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
  除了给非标资产套上“紧箍”外,监管文件释放的另一大重要信号,便是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这意味着,资金信托降低门槛的公募化设想破灭,“刚性兑付”文化也将渐渐成为信托投资圈的历史。
  信托去刚兑
  据业内人士观察,我国信托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刚性兑付”文化。低风险、高收益、基本刚性兑付,让信托业在短短数年之内,成为资产管理大户。
  201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出台,针对资管产品中大量存在的刚性兑付作出严格规定,“去刚兑”成为监管要求,信托业刚性兑付也开始退潮。
  办法规定,资金信托是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业务。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任何资金信托,都要依法识别、管理并承担投资风险。信托公司应当确保资金信托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打破刚性兑付。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港股06030)研究所固定收益明明债券研究团队认为,推动资金信托回归私募资管产品本源,从另一个角度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资管市场有序竞争。
  适当的投资者
  “信托公募化”“一万元买信托”曾受到业界热议。但办法强调“坚持私募定位,资金信托是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业务”,让资金信托降低门槛、走向公募化的设想破灭。有行业人士分析,按照新规,监管应该还是认为目前我国的信托行业发展仍未成熟,公募信托缺乏落地的土壤。
  兴业研究宏观团队指出,办法要求资金信托的募集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方式,而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投资起点金额应当符合资管新规的要求,由此办法相应提升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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