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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风险管控不足 中金公司11只私募资管投资超上限收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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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证券代码:HK.03908)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金公司管理11只私募资管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5%。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私募资管业务风险管控不足。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5%;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25%。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除外。单一融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资产,视为同一资产合并计算。
  全部投资者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且单个投资者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封闭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同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的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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