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基金 > 基金动态

|基金动态

“工作人员仅1名”触发处罚,私募新规首例罚单落地,私募新一轮大洗牌来了

财联社 佚名

|
  财联社(北京,记者 黎旅嘉)讯,近日,西藏证监局对某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其中提到的问题之一就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
  

  根据6月9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且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业人员的增加必然会增加一些小规模的存量管理人以及一些业绩运营不是特别好的管理人的经营成本。此前几年时间,得益于政策与市场双重催化,私募基金在国内得以快速成长,各地也积极推动辖区内合格机构向中基协备案,不过,大干快上之下,不少先天不足的私募管理人也混迹其中,通过这个方法也是扶优限劣的一种体现。
  新规首例处罚落地
  近日,西藏证监局对某私募机构出具警示函,其中提到的问题之一就是该公司“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私募从业人员不足5人,首次成为证监局处罚要点。
  警示函中表示:
  1、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均已离职,且至今未到位。
  2、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相关材料均由公司股东代为负责管理。
  3、你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地,工作人员仅有一名财务人员。你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中未履行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