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 第四套人民币集中兑换进入倒计时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流通;其中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集中兑换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在集中兑换期内,持有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群众可以在任一银行网点兑换第五套人民币;而从5月1日开始,江西辖内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者,可以到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办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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