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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对Sterling Income Trust的责任实体及其常务董事提起诉讼

外汇天眼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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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在西澳大利亚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 in Western Australia)就Sterling Income Trust的推广和管理采取法律行动。
  该行动针对:
  ·Theta Asset Management Ltd (下称“Theta”)——一家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持牌人,Sterling Income Trust的负责实体
  ·Robert Patrick Marie——Theta的一名董事
  ASIC指称称,Theta和Marie先生负责为Sterling Income Trust授权发布5份产品披露声明,但未能确保其中每一份都没有缺陷,尤其是没有包含以下内容:
  ·误导性或欺骗性声明
  ·有关需披露的报表和资料的遗漏
  ASIC还指称,Theta以下行为与其为Sterling Income Trust出具的合规计划相悖:
  ·为Sterling Income Trust发布了5分有缺失的产品披露声明
  ·未能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有效监察Sterling Corporate Services Pty Ltd (下称“Sterling Corporate Services”)作为Sterling Income Trust的投资管理人的表现,并确保Sterling Corporate Services已充分履行合约义务
  ·未能识别、记录、评估、衡量并有效管理和控制所有利益冲突
  ·未能确保Sterling Income Trust的所有财务报表在有关期间的两个月内完成并可供审计,并在提交日期之前提交给ASIC
  ASIC正就Theta和Marie先生涉嫌违反《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2001)中有关责任实体和董事职责的各项规定——包括它们在发布相关产品披露声明时未能采取适当的谨慎和勤勉——寻求法庭对它们作出违反声明。ASIC还寻求法庭作出针对Theta和Marie先生的民事处罚,以及一份禁止Marie先生管理公司(在法庭认为合适的时间内)的禁令。
  Theta涉嫌违反的《公司法》第601FC条和Marie先生涉嫌违反的《公司法》第601FD条各可最高处以20万澳元的罚款。
  根据被控的有缺陷的产品披露声明,在2016年5月20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被告共从散户投资者处筹集了16,749,974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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