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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联储主席沃尔克:制定压垮外汇行业“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救火队员”

外汇天眼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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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8月,卡特任命沃尔克为美联储主席。1983年,里根再次提名沃尔克为美联储主席,直到1987年卸任。
  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职业生涯中,沃尔克时常扮演“救火队员”。他曾受命设计取代金本位制的制度,并解决了通胀失控问题,又并制定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外汇行业。本期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下这位美联储主席的“高光时刻”吧。
  美国外汇行业的“清道夫”
  在大衰退之后,沃尔克从2009年到2011年领导奥巴马的经济复苏委员会。他对金融机构在导致2008年经济崩溃中所扮演的角色持批评态度,并呼吁限制美国最大银行的规模。
  因此,他在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沃尔克规则是《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的一部分。该规定试图阻止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资金投资于衍生品、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公司。《多德—弗兰克法》的核心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要防止超级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局面,建立新的监管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其二,保护金融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保证充分的信息披露,保护消费者免受金融欺诈。
  在这之前,美国的零售外汇经纪商并不需要接受任何机构的监管。对一部分人来说这代表着可以拥有比其他行业更多的自由和革新;但是对另外一部分人来说,不受监管的外汇公司无疑混合着所有的好与不好还有丑陋。
  该法案规定禁止大部分外汇零售柜台交易,经纪商的净资产规模不得少于2000万美元,需接受年度审计。并对包括杠杆比例在内的多个交易方面提升监管等级,其规定自2010年10月18日开始,美国经纪商可以提供给交易者的主要货币的杠杆比例最大为50:1,次要货币的最大杠杆比例则为20:1。当然一部分在国外有分部的经纪商依然会为非美国本土的国际客户提供更高的杠杆。美国部分外汇交易商当时更直接向客户发出重要通告,称2010年7月15日之后,贵金属场外交易(OTC)的合法性将被美国政府取缔,因法案742章a节规定:禁止任何不合法的交易商向他人提供杠杆或者差价合约交易;对基金而言,成为合法的交易商必须满足“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这极大提高合格交易商的门槛,加上本身针对高杠杆、对赌性质的交易展开的严格审查,避免衍生品市场风险同时,也让场外交易量锐减。此外,非美国本土经纪商或者未在NFA注册的经纪商不准为美国公民提供服务,经纪商不得接受非美国居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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