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前职员内幕交易罪名成立 2019-11-08 外汇天眼 佚名 |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今天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出的检控程序中,裁定姚家伦(男)就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港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 姚承认两项内幕交易控罪,法院将案件押后至2019年11月7日判刑。 证监会向法院表示,姚以当时的港视高级规管事务经理的身分参与港视收购流动电视牌照期间,曾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日期间购入101,000股港视股份。 其后,他在港视于2013年12月20日公布收购流动电视牌照后沽出所有港视股份,并获利163,810元。 本文转自香港证监会官网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今天在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出的检控程序中,裁定姚家伦(男)就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港视)的股份进行内幕交易的罪名成立。 姚承认两项内幕交易控罪,法院将案件押后至2019年11月7日判刑。 证监会向法院表示,姚以当时的港视高级规管事务经理的身分参与港视收购流动电视牌照期间,曾于2013年12月19日至20日期间购入101,000股港视股份。 其后,他在港视于2013年12月20日公布收购流动电视牌照后沽出所有港视股份,并获利163,810元。 本文转自香港证监会官网 加载全文 全部评论 登录 可发布评论哦!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