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向凯基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
限制通知书禁止凯基证券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有关帐户内的若干资产。若凯基证券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即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在原讼法庭对该上市法团的管理团队(当中包括持有该等帐户的人士)展开民事法律程序,并将寻求法庭对该名人士颁布须向相关上市法团作出赔偿的命令。
证监会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以保存该等帐户内的资产是可取的做法。